CSSA Thuwal -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018年4月3日更新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材料,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

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的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限发给在国(境)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习、学术访问,并且连续在外居住6个月以上的即将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不包括自费在国外语言补习类学校和大学内举办的语言培训班、各种入学预科班等学习语言的学生、留学中途探亲人员和在国(境)外公司企业及商务经营性部门研修和工作的人员。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表共三联,第一联由留学回国人员保存,第二联由留学回国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购买国产免税小汽车,第三联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存查。

各位准备回国的学生学者,如须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请未离开沙特之前亲身到中国驻吉达领事馆办理,不可代办,当天完成,不需要手续费。

A. 学生请准备好以下所列材料︰

  1. 在沙留学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2.  KAUST ID、护照身份页、在沙居住证 (IQAMA) 复印件;
  3.  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原件;
  4.  毕业证书复印件;
  5.  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6.  「尽量提供」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

注︰证明信可向 这个E- mail地址已经被垃圾邮件程序保护,您需要启动Javascript才能查看它。  发邮件要求,说明是中国学生办理证明信,他们已经有相应的模版。內容说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校何专业注册攻读何种学位,签发证明信人员的联系电话、传真和邮箱地址。

   博士后或职员请准备以下所列材料︰

  1. 在沙留学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2.  KAUST ID、护照身份页、在沙居住证 (IQAMA) 复印件;
  3.  工作合同
  4.  「尽量提供」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

B. 与中国驻吉达领事馆的丁领事 ( 这个E- mail地址已经被垃圾邮件程序保护,您需要启动Javascript才能查看它。 ,电话:012-6163412 转 102, 用英语与接线生要求转內线102 ) 预约办理时间 (领馆办公时间︰周日至周四,早上9点至下午12点)

C. 请办理人亲自到领事馆办理。

D. 前往方法:可坐早上的校车到吉达后,乘坐出租车到领館,或直接从学校订出租车前往。

如乘坐白天去IMC/ Soliman Fakeeh 医院的校车,在Soliman Fakeeh医院下车后,坐计程车去使馆。和司机说去Chinese Consulate,可参照并打印以下地图以防误会。http://kaustcssa.org/index.php/life/govbank/61-jedchicon 
注意上车前和司机谈好价格,估计车费为SAR 20-30

E. 如委讬代办,代办人必须呈交办理人的亲笔签名委讬书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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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沙留学人员登记

中国驻吉达领事馆联系方式


向Registrar Office 要求的证明信模版


(Date here)

To Chinese Embassy in Saudi Arabia,

King Abdullah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ertifies that (name), date of birth(birthday here), is of Chinese nationality, holder of passport number (passport number here)and iqama number (iqama number here). (name here) commenced his studies in (date here) as a master student in the field of (major here) at the University and has officially graduated in (date here).

(Registrar Signature here)                             

(Registrar name here)

University Registrar


以下为沙特大使馆2011年9月21日所刊登的说明︰

官方驻沙大使馆原文网页

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相关说明
2011/09/21 

由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印制、驻外使领馆代为签发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外留学身份、办理学历认证、联系工作、创办企业、落转户口、申请国内各类基金等需持的证明材料。

凡 在沙特正规大学(学院)注册学习和进修,抵沙后已在我馆填写并提交《在沙留学人员登记表》(可在使馆网站下载)的留学人员,毕(结)业及进修结束时在沙学 习时间一年以上者,在确定回国定居以前均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未提交《在沙留学人员登记表》者,不予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鉴于沙特国土 面积大、学院分散,为便利起见,我驻吉达总领馆领区内就读的留学人员建议就近向驻吉达总领馆提交《登记表》和申办《证明》。

  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所需材料

    1、《在沙留学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2、护照身份页、在沙居住证复印件;

       3、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原件(需要说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校何专业注册攻读何种学位,签发证明信人员的联系电话、传真和邮箱地址);

       4、毕业证书复印件;

       5、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6、 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

注:《登记表》填写后可到使馆面交,也可通过邮件提交给我馆联系人: 丁领事,邮箱: 这个E- mail地址已经被垃圾邮件程序保护,您需要启动Javascript才能查看它。 ;电话:4832126-322 ,提交时附上在沙学生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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